存款证明是指银行为存款人出具的证明存款人上一期间某时点的存款余额或某期间的存款数额,并证明存款人在银行存在的证明。直到稍后的时间点才能使用的存款余额。通俗的讲,就是要求银行出具存款证明或存折或银行对账单。
银行转账凭证有:交易凭条、转账凭条,银行的监控录像和银行系统的交易记录、电子版的汇款凭条等,都是汇款凭证。只要是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来完成交易都可以获得相应的汇款凭证的。
银行存款证明开具基本操作流程
1、存款人填写申请书、提供本人名下的人民币或外币储蓄存折(单)、有关出国资料原件及身份证明,交银行审核办理。
2、银行经办人审核客户申请资料、核对账户余额、签注审查意见,与有关资料一起报有权批准人审批。
3、有权批准人审查批准后,经办人办理存折(单)止付手续,开立存款证明书,在已开出存款证明书的存折(单)上加盖“已开立存款证明书,三个月内不得支取”的戳记,注明受理日期后交客户。
银行的有效流水需满足以下条件:
1、多存少取,存入1000取500,反之则为无效,支出大于收入。
2、针对信用贷款,存入时间和金额固定。
3、如果工资走现金形式,银行流水无法在转入方体现工资收入,请在固定时间存入固定的金额,这样也能体现有效的收入。
4、24小时内不能存入取出的部分,也就是不能当天存入当天取出。
5、针对信用贷款,连续3个月或6个月有金额存入,余额不为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