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军品认证工作的依据
2.总装备部对《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规范(试行)》中规定:需审查第三方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有效性。
3.中国人民解放军总装备部装电字[2001]第220号规定,国军标《质量管理体系要求》是各装备管理部门对军品承制单位提出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和实施质量管理体系审核的依据。
4.信息产业部令第32号《军工电子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中规定,申请军工电子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的单位,应该通过军工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5.军工产品质量体系认证委员会《军工产品承制单位质量保证体系认证管理实施细则》。
认证审核前按GJB9001A-2001标准建立管理体系,并运行3个月以上时间。有军品订货及交付发生,且现场审核时应有军品生产。
现场审核时由上述军代表和我中心审核组进行沟通座谈并形成《军代表对受审核方质量体系有效性评价意见》,该评价意见随审核材料报军认委审批。
武器装备质量体系认证(国军标)申请流程:
1、申请单位提供申请材料
2、中心起草上报装认委的请示
3、装认委批示同意受理
4、申请单位提供审核所需资料(质量手册、程序文件等)
5、中心与申请单位签订合同安排第
6、阶段审核(文审、现场)
7、第二阶段审核
8、不符合项关闭
9、报军标认证机构批复
10、发军标证书
为了在范围内 统一航空航天工业系统质量管理体系要求,提高产品质量,IAQG于2001年3月发布了国际航空航天质量管理体系标准IAQS9100《航空航天 质量体系—设计,开发,生产,安装和服务的质量保证模式》的终草案,根据该草案,SAE于2001年8月等同发布了AS9100A版标准( 包括以ISO9001:1994和ISO9001:2000为基础的两个部分,1994年修订为AS9100B,取消了基于ISO9001:1994的部分),并将依据该标准通过 第三方质量体系认证作为航空航天的供方市场准入的先决条件之一.波音,GE等航空制造组织已要求中国从事民用航空产品转包生产的 供方按AS9100进行质量体系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