岩土工程勘察等级(岩土勘察规范)
重要性等级:
根据工程的规模和特征,以及由于岩土工程问题造成工程破坏或影响正常使用的后果,可分为三个工程重要性等级:
一级工程:重要工程,后果很严重;
二级工程:一般工程,后果严重;
三级工程:次要工程,后果不严重。
场地等级:
根据场地的复杂程度,可按下列规定分为三个场地等级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一级场地(复杂场地):
1)对建筑抗震危险的地段;
2)不良地质作用强烈发育;
3)地质环境已经或可能受到强烈破坏;
4)地形地貌复杂;
5)有影响工程的多层地下水、岩溶裂隙水或其他水文地质条件复杂,需专门研究的场地。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二级场地(中等复杂场地):
1)对建筑抗震不利的地段;
2)不良地质作用一般发育;
3)地质环境已经或可能受到一般破坏;
4)地形地貌较复杂;
5)基础位于地下水位以下的场地。
符合下列条件者为三级场地(简单场地):
1)抗震设防烈度等于或小于6度,或对建筑抗震有利的地段;
2)不良地质作用不发育;
3)地质环境基本未受破坏;
4)地形地貌简单;
5)地下水对工程无影响。
岩土工程的勘察工作是一项复杂工作,具有难度大、任务重和突击性强的特点,同时由于工程地质性质的不同,造成了勘测数据的不同,这就进一步加大了勘察工作的难度。导致岩土工程勘察中存在这各种问题
二、抗震问题
建筑物对其抗震设计有一定要求,对为重要的建筑物还要采用波束测试,具体细节还有明确规定,不能图方便而按经验判断。这样的规定有明显缺陷,它没有区别开地震区的强弱程度,也没有顾及基地处理后的剪切波数值、场地基土类别等情况,同时没有对岩土工程评价和地基规划给予相应重视也会产生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