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步骤:
如果材料已经准备好,请按照以下步骤进行,这样房地产开发资质才能办理成功。
1.申报房地产开发企业进入房地产开发企业资格管理制度的资格,填写房地产开发企业资格申请表及有关资料,打印房地产开发企业资格申请表;
2.企业应当向注册工商的县级以上房地产主管部门提出资格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
3.设立区、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对纸质材料和网上资料的申请进行初步审查,一次审批后,报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窗口;
4.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进行审查,审查意见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上公布;
5.企业对审查意见有异议的,可以在宣传期内书面提供说明材料,宣传期结束后,应当将审批结果通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
6.由住房和城乡发展部审批的,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一次审批后,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报告企业初步审查意见和申请材料。
二级资质标准
1. 企业资产
净资产 200 万元以上。
2.企业主要人员
(1)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3 人。
(2)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1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员、材料员、造价员、劳务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3)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木工、砌筑工、镶贴工、油漆工、石作业工、水电工等专业技术工人不少于 15人。
(5)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建筑美术设计、结构、暖通、给排水、电气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5 人。
可承担工程范围:
1.高度50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2.高度70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
3.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以下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4.单跨跨度27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上报市建管处
企业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向所在区建筑业管理部门提交资质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区建筑业管理部门初审合格后报市建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