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点文物保护的建筑物。
2、的会堂、办公建筑物、大型展览和博览建筑物、大型火车站、国宾馆、档案馆、大型城市的重要给水水泵房等特别重要的建筑物。
3、计算中心、国际通讯枢纽等对国民经济有重要意义且装有大量电子设备的建筑物。
4、制造、使用或贮存爆炸物质的建筑物,且电火花不易引起爆炸或不致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5、具有1区爆危险环境的建筑物,且电火花不易引起爆炸或不致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6、具有2区或11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
7、工业企业内有爆炸危险的露天钢质封闭气罐。
8、预计雷击次数大于0.06次/a的部、省级办公建筑物及其它重要或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物。
9、预计雷击次数大于0.3次/a的住宅、办公楼等一般性民用建筑物。
1、省级重点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及省级档案馆。
2、预计雷击次数大于或等于0.012次/a,且小于或等于0.06次/a的部、省级办公建筑物及其重要或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物。
3、预计雷击次数大于或等于0.06次/a,且小于或等于0.3次/a的住宅、办公楼等一般性民用建筑物。
4、预计雷击次数大于或等于0.06次/a的一般性工业建筑物。
5、根据雷击后对工业生产的影响及产生的后果,并结合当地气象、地形、地质及周围环境等因素,确定需要防雷的21区、22区、23区火灾危险环境。
6、在平均雷暴日大于15d/a的地区,高度在15m及以上的烟囱、水塔等孤立的高耸建筑物;在平均雷暴日小于或等于15d/a的地区,高度在20m及以上的烟囱、水塔等孤立的高耸建筑物。
建筑物的防雷设计要求
一级防雷建筑物的防雷设计要求
1、应在屋顶上装设避雷针,或者在屋角、屋脊、女儿墙和屋檐装设避雷带,并在屋面上装不大于10m×10m的金属网格。
2、优先利用主筋作引下线,应利用建筑外廓各外角上的柱筋。如专设引下线应不少于2根。引下线间距不大于18m。
3、进入建筑物的电气线路及金属管道宜采用全线埋地引入,并在入口处将电缆的金属外皮、钢管、金属管道与接地装置相连。
4、接地装置的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欧。
5每三层应利用混凝土圈梁的钢筋或散设在建筑物外墙内的扁钢作均压环,并与各种竖向金属管道及引下线相连。
6、当建筑物高度超过30m时,其30m及以上的部分,应将外墙上的栏杆、金属门窗等较大金属物与防雷装置相连。
二级防雷建筑物的防雷设计要求
与一级1.2.3.4同,只是屋面金属网格不大于15m×15m。
三级防雷建筑物的防雷设计要求
与一级1.2.3.4同,只是屋面金属网格不大于20m×20m。
1、在AC供配电系统中,为防止SPD老化短路造成系统故障,SPD安装线路上应有过电流保护器件,并选用有劣化显示功能的SPD;
2、避雷器应尽量安装在被保护设备内,若无法安装在被保护设备内时,必须先将SPD安装在安装盒内,再安装在附近的墙上或靠近被保护设备的其它地方;
3、SPD连接导线长度不宜超过0.5m,接地引线应尽量避免与电源线紧挨平行布设,并宜粗、短、直;
4、当SPD1至SPD2的线距长度小于10米时, SPD2至SPD3的线距长度小于5米时,需要在SPD之间应加装退耦电感;
5、各级电源SPD必须安装在交流配电设备的交流输入端,宜采用凯文接线方式连接(将室内接地汇集线与接地引入线连接处断开,断开处的两端分别单独引线接至SPD的接地端);
6、SPD和空气开关与35mm的标准导轨可靠固定,电源一级SPD连接导线线经不得小于16mm2,接地导线线径不得小于25mm2;电源二级SPD连接导线线经不得小于10mm2,接地导线线径不得小于16mm2;电源三级SPD连接导线线经不得小于6mm2,接地导线线径不得小于10mm2;信号避雷器连接导线线经不得小于2.5mm2,接地导线线径不得小于6mm2;
7、电源SPD应以短、直路径接地,SPD的接地线应避免出现“V”形和“U”形弯,连线的弯曲角度不得小于90°,且接地线必须绑扎固定好,松紧适中;
8、SPD连接线的走线要美观,特别是直线、转弯、连接头,保证SPD整洁美观,连接牢固可靠;
9、SPD安装完毕后,须由施工单位技术主管再次检查确认,保证SPD安装正确、可靠,SPD的接地要求应小于4欧姆;如整个防雷系统采用共用接地时,其冲击接地电阻要求应该≤1欧姆。